第一條 為促進中國電梯行業事業發展, 認真落實國家關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總體戰略,根據電梯行業特點,不斷消除制約電梯行業發展的各種因素,實現電梯行業的互利共贏。經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充分協商決定組建未來電梯人聯誼會(也稱“未來電梯人俱樂部”)。
第二條 在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的平臺上(以下簡稱協會平臺), 凡屬中國電梯企業、有志于發展電梯事業的未來電梯接班人,都可按自愿的原則加入未來電梯人聯誼會。
第三條 通過協會平臺,未來電梯人配合政府部門在自己的企業內認真貫徹關于電梯制造、售后服務及安全等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區域內電梯行業的動態和信息,提出建設性意見,為政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依據之一。
第四條 通過協會平臺,未來電梯人會不遺余力推動電梯生產制造企業、電梯安裝維修保養企業和電梯配件企業協調合作,及時全面地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共同杜絕行業中不正當競爭行為,探討制定有利于規范市場行為的準則。
第五條 通過協會平臺,未來電梯人會致力于電梯企業與科研、設計單位的合作交流,積極向海外拓展,提高自身技術水平, 促進中國電梯制造業的發展與提高。
第六條 通過協會平臺,未來電梯人不斷地促進企業電梯行業內人才和技術交流,提高電梯行業中人力資源的發展,并實現自身的科技及現代化管理水平。
第七條 通過協會平臺,未來電梯人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交流活動,進行電梯企業間的電梯技術服務合作、相互觀摩學習、經驗交流、促進發展。
第八條 通過協會平臺,未來電梯人充分利用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網站、微信和《上海電梯》雜志共同構筑信息交流服務平臺。
第九條 通過協會平臺,未來電梯人與行業內外的專家、學者進行不斷地學習、溝通、交流,同時增進相互間的了解、互助與提高。
第十條 未來電梯人也將在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的平臺上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主動幫助、協調解決各自間經營活動中遇到的困難或問題。
第十一條 建立未來電梯人聯誼會會議制度,會議每年按需至少召開兩次,先后由未來電梯人成員單位負責落實各項準備工作,承辦會議的成員單位為輪值主席。
第十二條 未來電梯人聯誼會會議的會務費用由參加會議的成員單位共同分擔。
第十三條 本公約根據形勢發展的情況經聯誼會討論通過后方可修改,逐步完善。
簽約人: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六:(簽約人)
簽約日期:2016年12月27日
簽約地點:江蘇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