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各學習階段及學生的認知能力設計相應的教育內容。”“應配備一定數量的講解人員。”“全年接待天數不少于36天。每次可接待60~100名以上學生。” 近日,在已經開展全國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一年多的基礎上,《全國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由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4大項41小項詳細條款,為全國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提供了規范依據。
在教育內容方面,《規范》確定了3方面內容,即涉及質量基本知識和質量安全相關知識的質量基礎教育;生產(檢測)流程控制及質量管理關鍵環節的展現與介紹;與生產或檢測工作相結合的互動性體驗。
為滿足這些教學需求,《規范》對基地的建設與管理提出了多項基本要求。如在硬件建設方面,要求基地提供相對封閉的培訓、教學場所;配備一定數量的講解人員;有適合中小學生參觀學習的有關產品質量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國內外質量管理讀物;本單位有關的資料、實物、案例;具備可供中小學生操作、體驗的檢測儀器設備或能夠動手制作的相關產品等。在軟件建設方面,要求明示質量教育標志,開辟參觀走廊,滿足安全、環保、通暢的基本要求等。在安全措施方面,特別強調基地要建立起保障安全的組織管理機制和保護措施,有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以及定期考核、檢查等監督管理機制和宣傳制度。
據悉,2011年,國家質檢總局、教育部聯合啟動全國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工作。今年3月,首批16家單位獲得“全國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授牌。目前,全國已有20多萬名中小學生在質量教育基地接受了質量教育學習。今年全國質量教育基地的建設工作將在遴選省級教育基地的基礎上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