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與廣告
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和相關企業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及物業公司從...
惠州富士電梯被山西省列入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因投標文件中企業規模、生產能力、業績與實際情況不符,惠州富士電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州富士電梯”)被山西省列入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日前,山西省財政廳發布了《山西省財政廳行政處罰決定書》(晉財購罰決[2011]1號,以下簡稱《決定書》)。《決定書》明確,經山西省交通運輸執法局和山西瑞迅電梯有限公司、上海愛登堡電梯有限公司、山西津奧電梯有限公司舉報,在山西省省級政府采購中心于2010年11月8日組織的山西省交通運輸執法局電梯項目招標活動中,惠州富士電梯涉嫌提供虛假信息、夸大宣傳業績的行為。經該省財政廳調查核實,惠州富士電梯在該投標活動中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出具“上年度具備審計資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審計報告”,而是出具了“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報告”,無實質性相應招標文件。同時,投標文件中企業規模、生產能力、業績與公司實際情況不符,確認惠州富士電梯提供了虛假信息,夸大企業業績,嚴重影響了政府采購活動。
為此,《決定書》對惠州富士電梯作出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2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處罰。